问题 | 如何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 |
释义 | 丈夫留学国外妻子红杏出墙 钱-亮是国外一家企业的软件工程师。1992年3月,钱-亮自费去国外留学。留在国内的妻子把孩子交给外公、外婆抚养,自己重新又过起了单身生活。不久,难耐寂寞的张-倩在舞厅结识刘某,几次约会后,两人感情迅速升温。 1996年,钱-亮拿到了绿卡,回国后将妻子和儿子带到国外生活。钱-亮觉得当初将张-倩母子放在国内,自己没尽到做丈夫、父亲的责任,很愧疚。所以,他一直对母子俩百般呵护。而丈夫的爱也使张-倩感到很内疚。一天,她终于鼓足勇气,向丈夫坦白了这段隐情。钱-亮承受不住这样的打击,当即向妻子提出离婚,后又考虑到孩子的成长,离婚之事不了了之。但此后,夫妻间打起了冷战。 丈夫起诉离婚获儿子抚养权 几年后,钱-亮一家三口回国探亲。探亲期间,妻子将儿子的护照交给自己父母保管。为了报复丈夫的冷淡,张-倩再次投入刘某的怀抱。但不久,张-倩与刘某的奸情被发现,钱-亮遂将张-倩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调解,解除了他们的,但孩子的抚养权归钱-亮。 外公、外婆得知这一消息后,不但拒绝交出外孙的护照,还将外孙藏到外地。感觉内疚的张-倩将自己的父母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其父母将孩子交还给丈夫。但不久,张-倩又撤诉了。探亲假已满的钱-亮只好独自一人回去了。 权遭侵害上法院讨公道 今年6月,钱-亮再次回国,以自己的抚育权遭侵害为由,将前妻的父母告到法院,并追加前妻为第三人,请求法院判令他们立即交出儿子和他的护照。但紧接着,前妻却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由,将钱-亮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变更儿子的抚育关系,改由她抚养,并判令钱-亮每月支付儿子抚育费5000元。 由于孩子的抚育关系是这两起案件的关键,法院率先开庭审理了抚育关系变更案。庭审中,钱-亮认为,离婚时,法院经调解,孩子由他抚育,前妻对此提出异议是没有道理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法院确定子女由谁抚养,应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标准。钱-亮对孩子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明显优于经济条件不好的张-倩。另外,钱、张离婚时,法院也已调解,孩子由钱-亮抚养。该调解书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因此,他所表达的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因此,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驳回了张-倩的诉讼请求。目前,钱-亮诉自己抚育权遭侵害一案仍在审理中。(文中人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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