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房子女婿有居住权吗 |
释义 | 一、农村宅基地房子女婿有居住权吗(《物权法》、《继承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居住权是属于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房子女婿有没有居住权,由房屋所有人决定,如果房屋所有人允许女婿居住的,就拥有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二、农村宅基地可不可以继承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 第二,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据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遗产,故不可以继承。但是,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承。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居住权是属于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房子女婿有没有居住权,由房屋所有人决定,如果房屋所有人允许女婿居住的,就拥有居住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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