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与人通奸能否索赔 |
释义 | 丈夫与人通奸能否索赔 实践中经常有当事人因为丈夫与人通奸,不堪忍受,起诉离婚要求损害赔偿的,而《婚姻法》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对无过错一方给予救济和补偿。但是通奸行为并非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通奸,是指男女双方暗中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同居与通奸的区别是,是否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行为。但是,“持续”多长时间才构成同居,没有相应规定。有的通奸是偶而为之,有的则长期进行。对于长期通奸的,尽管给人的印象是在时间上呈持续性,婚外性伙伴也相对稳定,但因为是暗中进行的,行为人并未共同居住,所以仍然只能算通奸而不能将之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划等号。因此因丈夫与人通奸离婚而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除非能够证明对方是与别人同居。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例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上的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这种情况的话,是可以获得相应的索赔的但是自己要说明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或对方存在通奸的证据,但是得到的赔偿还是有限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