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吊销了法人要紧吗 |
释义 |
一、公司吊销了法人要紧吗 (一)工商黑名单制,限制三年,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二)税务方面会有限制。税务不仅仅是限制法人和负责人,还包括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其名下的其他公司不能正常报税,不能参与国有企业的招投标。 (三)企业法人不能上社保,不能贷款,不能移民。 (四)会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飞机、高铁,他的子女不能去入学这个贵族学校。 (五)【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庭《经济审判指导与参考》、司法审判实践活动和有关公司法律,有关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探讨如下: (一)诉讼主体问题。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其清算程序结束被工商部门注销前,仍可以自己名义或清算组名义(已成立清算组)从事清算范围内活动,包括起诉、应诉等,程序上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另外,凡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自行组织清算,债权人可以企业清算组为被告起诉;凡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负责清算的,债权人可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和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为共同被告起诉;凡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能组织而不组织清算的,或者因企业法人组成人员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参加诉讼的,债权人(原告)可单独以该法人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作为被告提起诉讼。 三、吊销营业执照的实施机关 正如营业执照的颁发专属于企业登记部门一样,吊销营业执照的实施也只能由企业登记部门进行,在我国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而言,依照2001年4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司登记机关是否有权对非本机关登记注册的公司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问题的答复》中规定:“对公司违反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的,应由原公司登记机关作出。”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公司吊销了法人要紧吗相关内容,工商黑名单制,限制三年,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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