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可以不在结婚的民政局办理吗 |
释义 | 离婚可以不在结婚的民政局办理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离婚手续一定要在当时登记的民政局办。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以上的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选择协议离婚,一般是在结婚的地方办理相关手续,离婚后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些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双方都应该进行偿还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找律师咨询的话,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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