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已丢失孩子,抚养权可以办理公证吗 |
释义 | 离婚协议已丢失,孩子抚养权可以办理公证吗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因此,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重大修改,另外,变更抚养权属于重大人身关系变更,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该对离婚男女之间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办理公证。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正由于公证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及政府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都乐于采纳公证书。 由于《变更抚养权协议》双方当事人对被抚养的孩子有特定的人身利益,公证处的公证人员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要求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办理监护权协议公证,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委托监护人: 1、公民作为委托监护人的庆提交: (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周岁以上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2、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委托监护人的提交: (1)法人资格证明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岁以上的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二)受托监护人: 1、公民作为受托监护人的应提交: (1)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配偶及家庭其他主要成员同意发行监护职责的书面意见;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2、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受托监护人的应提交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2)委托亿人代为办理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抚养权公证的时候并没有要求必须提供离婚协议书的,这个离婚协议书已经丢失也无所谓的,只要是进行登记了的就可以在网络上查询到相关的信息。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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