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核定? |
释义 | 一,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核定? 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 二,工伤医疗待遇申请 1,单位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结算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工伤认定书》(属于首次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提供原件; (2)属于门诊治疗的报送:病历复印件、门诊费用原始凭证、药品和诊疗项目清单原件,检查报告原件; (3)属于住院治疗的报送:住院费用原始凭证,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检查报告单等材料的原件; (4)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跨地区转诊转院的,应事先由主治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填报《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经社保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前往。 2、辅助器具配置申请 工伤职工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由主治医疗机构提出配置意见,出具医疗诊断证明书。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持医疗诊断证明书和有关病历资料,填报《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申请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作出确认结论,工伤职工持《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确认书》到社会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后,再到签订协议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配置辅助器具。 3、伤残待遇申请 单位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结算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属于首次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提供原件); (2)劳动能力鉴定(包括护理依赖鉴定)结论原件; (3)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的票据原件。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因为企业没有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或者是未提供安全的劳动环境,或者是劳动者因为自身的不注意或者疏忽导致劳动者在上班期间受到伤害都应该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的享受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劳动者熟悉相关的法律条文,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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