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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误工费提前上班合法吗?
释义
    一、申请误工费提前上班合法吗?
    不合法;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伤者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虽然法律规定误工费一般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但实践中,有的法院按出院记录上记载的休息截止时间计算误工时间。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 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2. 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二、误工时间的计算,容易有争议
    1、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2、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3条规定: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
    时间的证据是医疗机构关于治疗情况的证明,比如出院小结,能证明住院多久,住院时间就是误工时间,或者是医嘱确定的休息时间也是误工时间,或者是医院诊断患者已经治愈的时间。构成残疾的,则由伤残鉴定书载明的定残日期确定。
    在具体的案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是决定误工时间的最后结果,法院在裁判案件时可以参照有关部门规章,但主要是根据受害者的伤情以及医生的意见、或鉴定结论来判断误工时间。
    但要注意,对方如果知道你坚持上班,可能会对你的误工时间提出异议,因此,你最好对此有所防范:你只是到单位去看看,并不是正式上班。
    三、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综合上面所说的,误工费对于我们来说是特别重要的,但是在申请了误工费之后作为当事人是不能进行违反条款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款,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不会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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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7:2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