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8级工伤鉴定标准2020年是怎样的? |
释义 | 在当今社会,人们的工作其实都会存在大大小小的安全隐患,因工作而导致的个人受伤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这是备受人民群众关注的话题。那么,到底怎样才被认定为工伤?最新的8级工伤鉴定标准2017是什么?来看看小编整理的内容吧。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1、工伤保险部门对职工无照或者无证驾驶车辆在上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死亡,不认定为工伤的,不宜认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中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是指受到的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因果关系。 3、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非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和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4、“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 5、“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7、职工下班后从工作场所到非固定居所之间的路线,只要确系下班直接回其在住所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属于工伤。 8、职工从单位宿舍至其父母家的情形,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在上下班途中”。属于工伤。 9、职工受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期间,在学习单位安排的休息场所休息时受到他人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三、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1)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2)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4)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15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受到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 (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 (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四、对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的,认定为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五、8级工伤鉴定标准2020 1)人格改变; 2)单肢体瘫肌力4级; 3)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 4)双手部分肌瘫肌力4级; 5)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 6)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 7)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 8)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9)面部烧伤植皮≥1/5; 10)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 11)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 12)全身瘢痕面积≥20%; 13)女性一侧乳房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14)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15)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总体高度减少1/2以上者; 16)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17)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18)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 19)一足拇趾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 20)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 21)因开放骨折感染形成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者; 22)四肢大关节创伤性关节炎,无积液; 23)急性放射皮肤损伤ⅳ度及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手术治疗后影响肢体功能; 24)放射性皮肤溃疡经久不愈者; 25)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26)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27)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2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2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者; 3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31)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手眼压控制正常者; 32)双耳听力损失≥41db或一耳≥91db; 33)体力劳动时有呼吸困难; 34)发声及言语困难; 35)牙槽骨损伤长度≥150px,牙齿脱落8个及以上; 36)舌缺损 37)双侧鼻腔或鼻咽部闭锁; 38)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ⅱ°; 39)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有功能障碍者; 40)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无开口困难,颜面部凹陷畸形不明显,不需手术复位; 41)肺段切除术; 42)支气管成形术; 43)双侧多根多处肋骨骨折致胸廓畸形; 44)膈肌破裂修补术后,伴膈神经麻痹; 45)心脏、大血管修补术; 46)心脏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 47)食管重建术后,进食正常者; 48)胃部分切除; 49)十二指肠带蒂肠片修补术; 50)小肠部分切除; 51)结肠部分切除; 52)肝部分切除; 53)胆道修补术; 54)腹壁缺损面积 55)脾部分切除; 56)胰部分切除; 57)甲状腺功能轻度损害; 58)甲状旁腺功能轻度损害; 59)输尿管修补术; 60)尿道修补术; 61)一侧睾丸、副睾丸切除; 62)一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63)性功能障碍; 64)一侧肾上腺缺损; 65)已育妇女单侧卵巢切除; 66)已育妇女单侧输卵管切除; 67)已育妇女单侧乳腺切除; 68)其他职业性肺疾患,肺功能正常; 69)中毒性肾病,持续低分子蛋白尿; 70)慢性中度磷中毒; 71)工业性氟病ⅱ期; 72)减压性骨坏死ⅱ期; 73)轻度手臂振动病; 74)二度牙酸蚀。 综上所述,想要8级工伤鉴定申请被通过,首先要当事人所受伤害属于工伤范围,其次是要符合8级工伤鉴定的最新标准。确认条件符合后,可以提交工伤鉴定申请书,按照企业(单位)申请程序或是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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