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缓刑期满后还会构成累犯吗
释义
    【为您推荐】澄海区律师 ? 建水县律师 ? 太康县律师 ? 玄武区律师 ? 西乡塘区律师 ? 武宁县律师 ? 惠阳区律师 ??
    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时候,行为人第二次犯罪的会被认定构成累犯。但要是之前第一次犯罪的时候,被同时宣告了缓刑的话。缓刑期满后还会构成累犯吗?不少人对这个问题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法律咨询网小编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期满后还会构成累犯吗
    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
    累犯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前罪所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二)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
    (三)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如果前罪和后罪有一个是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罪都是过失犯罪,不能构成累犯。
    二、累犯的刑法适用是怎样的
    修订前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三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从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来说,只要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超过三年,再犯罪也不构成累犯。
    修订后刑法第六十五条,将修订前刑法规定的三年修改为“五年”,即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就构成累犯,应当予以从重处罚。
    单纯从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上比较,时间越长对被告人越不利。因此,《解释》规定,前罪判处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在1997年9月30日以前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否构成累犯,适用修订前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1997年10月1日以后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否构成累犯,适用修订后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通常要是缓刑期满后,一般就视为原判刑罚不再执行,此时与假释考验期满后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行为人再次犯罪的,那么也是不能认定为累犯的。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到我们法律咨询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同时还能就你的具体问题,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6 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