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工伤鉴定的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由于工伤原因或意外而造成身体损伤的情况被称之为工伤。工伤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而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之后最为关心的就是如何获得工伤赔偿。工伤之后,劳动者会进行工伤鉴定以确定工伤等级,再根据工伤等级获得相应的赔偿。那申请工伤鉴定的材料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工伤鉴定的材料有哪些? 劳动能力鉴定需去当地工伤认定部门申请,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 1、《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 4、《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 二、工伤鉴定后各等级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劳动者发生工伤,单位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积极为劳动者办理工伤索赔事项,在劳动者工伤治疗的停职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也应全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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