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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0年社保补缴政策四川都有哪些规定?
释义
    随着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我国的社会福利待遇也在相应的提高。劳动者在退休年龄,可以不用工作也可以得到相应的工资。那社保补缴政策四川都有哪些规定呢,这类社会保险该如何进行补缴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进行解答。
    个人怎样补缴社保
    一、补缴条件:
    1、以个人名义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从1998年1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可以补缴单位及个人1992年1月后曾经参保以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补缴流程:
    1、本人身份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相关证明。
    2、报城镇个人缴交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在大厅办理缴费。
    3、在确无能力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用人单位中就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按个人参保办法参加养老、医疗保险,但不得由个人补缴以往基本养老保险欠费;如需补缴,由单位填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一式三份,以单位名义补缴。
    4、在1998年前应缴养老保险费而从未缴纳的从业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档案、劳动合同等)审批后,均可办理补缴手续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本金及利息。
    三、补缴社保新政策
    1、超过期限需补缴滞纳金和利息
    社保断缴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是需要缴纳滞纳金和利息的,按照现行规定,公司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计算公式: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当然,在实际执行中,滞纳金一般都针对参保单位未按时缴费来收取的,个体参保的一般没有征收滞纳金,但是,如果个人参保人跨年度欠费,那就必须补缴滞纳金。
    2、45之前没有缴纳记录的不允许一次性补缴
    2018年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即意味着在45岁之前,必须有社保缴纳记录,否则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的。
    3、三类人可进行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
    本地户籍,并在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
    本地户籍,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本地城镇户籍,曾经与国有企业或县级、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
    规定如想进行补缴的可以到社会保障大厅进行相应的办理。还对我国今年的社会保险做详细的解释,规定有过国企工作经验或工作收入的人群,可以一次性补缴这类保险,来享受这一保险福利待遇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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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1: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