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0天津市高温补助的标准是怎样? |
释义 | 夏季室外工作对于工人来说是异常艰难的,高温条件下工作久了,可能会出现头晕、呕吐等现象,国家政府对此有要求规定,企业公司在高温期间要对室外高温工作者进行补贴,那么以某一具体地方为例,2017天津市高温补助的标准是什么?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发放标准 每到夏季,天津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都能领到防暑降温费。按规定,每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时间为6、7、8、9月,共4个月。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是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确定。2016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65元,以此推算,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约为158元,四个月合计约为632元,比去年增加了近40元。 二、计算方法 高温津贴以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高温津贴日标准计算示例:5265÷21.75×12%=29元(仅供参考,以政府最终公布数据为准) 【注】发放方式为按日计算、按月发放,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 三、相关规定 针对户外劳动者,天津市2013年发布的《关于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当气温超过35℃,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都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向劳动者按天发放高温津贴。具体每天的发放标准为: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职工月平均工作天数21.75天,再乘以12%。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主任科员表示,高温津贴与防暑降温费不同,二者不能相互代替。同时,法律规定高温津贴必须以货币的形式发放给职工。 四、关于高温补贴的一些问题回答 1、用人单位不发放高温津贴怎么办?怎么维权? 【答】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职工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建议职工详细反映高温具体日期及当日最高温度,以方便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查处。 2、高温补贴按月还是按日发放? 【答】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标准不一。大致分月补和日补两种发放标准。所以都是有可能的。 3、天津市防暑降温费交个人所得税吗? 【答】天津市防暑降温费计入工资总额的,交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有规定相关的标准,一般从六月开始,当温度达到35摄氏度以上,或温度不能降低的,要发放高温补贴费,要求是以现金形式发放,如果用人单位不发放,可以向有关部门举办,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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