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中数罪并罚有什么情形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中数罪并罚有什么情形?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 (2)刑罚执行过程中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3)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 二、数罪并罚的刑期怎么执行? 1、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执行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2、数刑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 3、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不超过二十年。 这是数罪并罚最高执行刑期的规定,如数罪都被判处管制,总和管制达到五年,但最高执行刑期不超过三年,也就是说最高执行三年管制。 三、对数罪并罚的判罚有争议上诉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案件上诉的条件有: 1、有适格的上诉人被告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2、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2)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后决定是否允许撤诉。 综上,数罪并罚的情形有三种,有些犯罪嫌疑人,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候,本身就是以两个以上不同的罪名起诉的,还有些罪犯是服刑期间发现漏罪的,或者服刑期间有新罪的,如果只有一个罪行,肯定不会被数罪并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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