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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0年职工与单位劳动关系怎么打?
释义
    我们都知道单位无辜辞退用工人员要支付给员工赔偿金的,如果单位不愿意支付,两者就需要打劳动官司,那么,2018年职工与单位劳动关系怎么打?下面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关于2018年职工与单位怎么打劳动官司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阅读文章内容吧!
    如果发现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归纳来说,劳动者就是要注意收集自己的收入凭证、与用人单位有关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招工材料、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管理的证明、其他可以作为旁证的证明。
    需要特别说明的,用人单位的报销凭证等、因公传递的电子邮件等也属于有效证据。总之一句话,能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各种东西。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倒置在具体诉讼中,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部分的证据。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平等地位,用人单位掌握大量信息,存在举证的困难。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更多权利。用人单位需承担的举证责任包括:
    1、报酬收入的凭证。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
    2、招聘用工的凭证。如,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
    3、日常管理的凭证。如,考勤记录等。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根据《劳动仲裁调解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文章内容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2018年职工与单位劳动关系怎么打这个问题应该已经有所了解。并且我们大家应该知道,当员工结束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时,单位要出具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并且要加盖公章,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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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9: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