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不立案律师费退吗 |
释义 | 委托人可以根据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律师事务所协商解决。 一般不予退费,即使还没有立案或开庭。通常情况下,律师收取的代理费是代为处理法律事务的服务费用,提供法律服务有很多种方式,包括查找资料、解答咨询、调查取证、书写文书等等,出庭只是其中一项服务。 说的通俗点,一般来说看律师是否开展工作,比如准备起诉并让你签字,准备证据材料等。可以先跟律师事务所联系沟通下,看对方态度,如果你觉得律师事务所违约了,可以找其他律所的律师面谈咨询,看你们的律师服务委托合同里有没有就此问题进行约定。 如果你们约定由律师代理案件,但律师收了费却因故不能立案,那么该代理就要终止,你可以要回全部或者部分的代理费。至于要多少,要看律师给你代理的程度和约定。如果律师不退,你可以向律师协会投诉。 如果没有立案,可以要回律师的代理费用。直接到律师事务所,将实际情况和代理律师说明,并要求退还代理费用。 如果律师已经进行了实际的操作,可以适当扣除部分的代理费用。 如果律师拒不退还,便可以向当地律师协会投诉。 法院立案后撤诉,律师费是否能退,主要取决于委托合同的约定。律师费属于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合同约定的收费,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按照合同法原理处理,因为即使是撤诉,律师也已经付出了劳动,所以一般不退。 相关知识:律师费用由谁承担 民事诉讼中律师费的承担模式在世界各国主要有三种:一是由败诉方承担模式,主要是以法国、德国等一些大陆法系国家以及英国等国家为代表,即胜诉当事人对于律师的法定报酬和支出费用,在各种诉讼中均应由败诉方偿付;二是各自承担为主,特别申请为辅模式,以美国为典型代表,对于律师费的请求,法院根据认定的事实、得出的法律结论单独作出判决;三是各自承担为主,明确例外规定模式,以日本为代表,如日本最高法院有判决认为,侵权行为的被害者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得已提起诉讼时的律师费,如与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的损失,可请求对方当事人赔偿。 哪些案件的律师费可由败诉方承担 1、著作权侵权案件: 《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的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2、商标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明确规定:“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专利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因此,如果是能做出约定最好,是在不行也没有办法,你想要保住自己的利益,对于律师来说也需要有利益,希望大家要清楚这点。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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