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辞退员工社保怎么算? |
释义 | 一、公司辞退员工社保怎么算?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是包括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在内的。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法律规定,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公司辞退员工应该给予什么补偿? 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4、应当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报酬赔偿金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规定,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被证明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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