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各地公安局管重婚姻罪不 |
释义 | 一、各地公安局管重婚姻罪不? 公安局对重婚罪是具有管辖权的,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所以,重婚案件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有案件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之规定,被害人之外的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公安机关有案件管辖权。 二、重婚罪的表现形式是 (1)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同居者通过不法手段取得了合法手续登记结婚; (2)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虽与同居者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但正式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3)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重婚现象呈逐步减少的趋势,主要以上述第二种形式存在。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无效婚姻的情形 婚姻法中婚姻无效的情形如下: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重婚不像出轨那样,出轨只是败坏社会道德风尚,但重婚已经触碰了法律的高压线。对于公安局来讲,公安局没有直接管辖权的是法律上规定的亲告罪,重婚罪虽然属于情节比较轻微的犯罪行为,但只要是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就有立案侦查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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