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破产还能追债吗 |
释义 | 对方破产还能追债吗 可以。破产企业的债务,按照以下顺序偿还: 1、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 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3、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4、破产债权。 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对方破产之后,具体的债务会按照法律的规定来一一偿还,债权人在这时候不用特别的去追债,法院自然安排处理好债权债务问题。如果你对方破产而自己不知道是否要继续追债等情况,建议你可以点击在线法律咨询网咨询系统直接询问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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