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征地补偿标准 |
释义 | 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团风镇。 补偿标准:耕地:34960元/亩;菜地:38456元/亩;果园:38456元/亩;茶园:38456元/亩;精养鱼池:38456元/亩;林地:24472元/亩;未利用地:1748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淋山河镇、方高坪镇、回龙山镇、上巴河镇、马曹庙镇、总路咀镇、但店镇。 补偿标准:耕地:32300元/亩;菜地:35530元/亩;果园:35530元/亩;茶园:35530元/亩;精养鱼池:35530元/亩;林地:22610元/亩;未利用地:1615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贾庙乡、杜皮乡。 补偿标准:耕地:26640元/亩;菜地:29304元/亩;果园:29304元/亩;茶园:29304元/亩;精养鱼池:29304元/亩;林地:18648元/亩;未利用地:13320元/亩。 即明拆迁律师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即明拆迁律师(咨询热线:4006161660)。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