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
释义 | 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Ⅰ,元江县城规划区(五年规划),水田110000元/亩,水浇地75000元/亩,旱地(园地)65000元/亩,未利用地120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Ⅰ,元江坝子(扣除县城规划区)、甘庄坝子、因远坝子、曼来坝子、安定坝子、东峨坝子、干坝坝子、南洒坝子,水田90000元/亩,水浇地52000元/亩,旱地(园地)41000元/亩,未利用地900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Ⅰ,咪哩乡、那诺乡、羊街乡、洼垤乡、龙潭乡政府所在地集镇规划区,水田70000元/亩,水浇地40000元/亩,旱地(园地)36000元/亩,未利用地8000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Ⅰ,除上述三类区以外其他地区,水田55000元/亩,水浇地32000元/亩,旱地(园地)30000元/亩,未利用地6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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