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强迫老人写遗嘱怎样公证? 强迫老人写的遗嘱不能进行公证,受强迫写的遗嘱是无效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二、遗嘱无效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法定继承人强迫老人立遗嘱会失去继承权吗? 法定继承人强迫老人立遗嘱会失去继承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因为强迫老人写遗嘱的行为肯定违反了国家法律制度,遗嘱本身都是无效的,所以,公证机构经过审查以后存在这些因素的肯定不会给出具公证书,法定继承人强迫老人写遗嘱的,也会失去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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