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仲裁时效的法院该怎么判决 |
释义 | 超过仲裁时效的法院该怎么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对于这点,我们应该有清楚的了解,这毕竟关系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这种情况我国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决,这是劳动者需要了解清楚的一点。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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