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机构怎么处理结果 |
释义 | 仲裁机构怎么处理结果 依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结果应该依据仲裁员的意见而定,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三条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第五十四条 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第五十五条 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仲裁机构如何处理结果”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结果应该依据仲裁员的意见而定,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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