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法二婚离婚的孩子抚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丁克家庭或者是不婚主义者等这部分群体,这都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现代人已经突破了传统的婚姻束缚,在平时生活当中最关键的是要以自己的生活幸福感为第一位的。因此导致现如今再婚以后又离婚的这种案例也比较多,不过因为是二次结婚,所以有人才会特别的关注婚姻法二婚离婚的孩子抚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婚姻法二婚离婚的孩子抚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再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因此,如何才能有利的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我国是有规定的,离婚后再婚也可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二、关于子女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1、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5、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6、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7、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8、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9、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我国婚姻法当中对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问题,不可能规定头婚或者二婚就有什么不一样的了,所以婚姻法二婚离婚的孩子抚养问题是跟第一次离婚的时候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那些技巧都是一样的,并且如果再婚前各自就带有孩子,然后组成了新的家庭以后又生养了一个孩子,双方也没有任何的理由就放弃这个孩子的抚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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