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该不该要孩子 |
释义 | 随着现代离婚率的普遍攀升,关于离婚案件中孩子的去留问题,越来越引人关注。离婚女方该不该要孩子也成为社会热点。对于这种问题,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离婚离婚是否该要孩子,具体情况要从实际出发,因人而异。 1、如果女方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并且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那么重孩子的身心健康以及社会的安定角度,建议离婚,女方应该要孩子。自古以来,女性自带母性光辉,母爱的伟大融入在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母凭子纲,为母则强。有无数的离婚女性出于血缘亲情难以割舍,选择在离婚时带自己的孩子。虽然日子相对艰苦,但是可以连女孩子手颠沛流离和被前夫所忽视的困境,同时也可以增长女性生活工作以及在社会上生存的能力。于公于私,都有利于社会的发展。 在以一定的经济条件为基础的情况下,离婚中的女方相对于男方而言具有细心以及更关注孩子身心健康的特点,适合抚养孩子。原因在于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无疑是最大的,离婚不可避免的话,要尽可能减少离婚对孩子身心所造成的伤害,因此也要更大程度上关心和照顾孩子的身心发展。一般情况下,女生具有更铭记要细微的观察力和耐心,会比男方更大程度的,在孩子身上倾注精力和心血。 除此之外,有法律实践可知,在大多数的离婚案件当中,法院在对作出孩子离婚后的归属问题,主要考虑孩子身心发展的环境问题,更重要的是一般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多数是跟随母亲生活,更有利于母亲照顾年幼的孩子。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我国的法治制度具有民主性。上述孩子也有判给母亲体现了我国民主法治的民主性特点。 2、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就不介意离婚时女方要孩子。原因在于,在社会中,女性作为弱势群体,劳动力和生产能力远远弱于男方。加剧社会竞争剧烈,带着孩子的女方,如果没有良好的经济基础,难以兼顾孩子和工作,没有办法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从而更大程度上加剧了对孩子成长都不利,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此外,由于社会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女性在离婚后,大多会选择再婚。对于再婚时未来的家庭条件以及家庭环境,是否对孩子生长过程中有所伤害还不得而知。并且若离婚后女方改嫁再有孩子,难免会对原来的孩子有所忽视,这是人之常情,但是不利于圆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若改嫁后,家庭环境不和谐,女方带着孩子,会加剧后来家庭的相关矛盾。与女方和孩子都不是好的结果。 3、综上所述,关于离婚案件中女方要不要带孩子,具体情况要视实际情况而定。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并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立足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此外,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孩子的归属问题,还要综合考虑离婚双方的诉讼请求。为人父母都有依法照顾和养育孩子的权利和义务。无论离婚后女方是否要带孩子,或者是孩子归属于哪一方,为抚养孩子的一方,都要依法承担孩子生长过程中的生活和学习相关部分费用。要根据离婚协议和法院判决规定按期支付抚养费,并定期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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