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装修合同纠纷适用新消法吗 |
释义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装修装饰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函复》的答复意见及理由中明确提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经研究后认为: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 2、建设部于2000年6月7日颁布实施的《建设部关于建筑装修装饰归口管理问题的复函》中明确了建筑装修装饰属于建筑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其根据的法律也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综上,既然装饰装修工程属于建设工程,那么装饰装修合同就应当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就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 但实际操作中,有时我们也会将装修合同纳入雇佣合同或者承揽合同这两种性质。这两种合同最主要的区别是承揽合同以工作的结果为目的,而提供劳务不过是达到结果的手段,如果没有达到双方约定的结果,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雇佣合同中是否达到一定的工作结果并非合同的主要目的,只要雇员提供了劳务,雇主就应当给付报酬。另一个重要的区别是风险负担不同。雇佣合同中雇员在完成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由雇主承担责任,如雇主对雇员在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行为承担替代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雇主与雇员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有向雇员追偿的权利。雇主对雇员的工伤直接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是无过错责任。在承揽合同中则由承揽人负风险责任,定作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的分析,家庭装修合同的性质既可以是承揽合同,也可以是雇佣合同,还可以适用建设工程合同。为了防止纠纷发生后因合同的性质引起争议,双方当事人最好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清楚。不同的合同性质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和不同的风险责任。 因此,我们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就应该和对方约定好合同的性质,以确定在装修出现问题时应该适用于什么样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但就装修合同的性质来说,新消法并不是特别适用。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答案,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法律咨询网同时提供律师在线服务,欢迎前来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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