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强制性换岗可否起诉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双倍工资 |
释义 | 一、公司强制性换岗可否起诉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双倍工资 分两种情形: 情形一,你能够接受或者欣然接受新岗位,如你平级调入一个还算认可的部门,或者你高升了等,这自不用说,双方都同意,属于“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基本不存在争议。 情形二,你完全无法接受新岗位,就是不想去,那么你有权拒绝单位的换岗。 理由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内容; 2、《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所以,单位若要对你强行换岗,则违反《劳动合同法》,属于违法行为,你有权拒绝,而且单位不能因为你的拒绝换岗而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那如果进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条款里写明公司有权调整员工岗位怎么办?此时,有人可能就提出来这个问题了。 答案是:该条款无效。 理由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等条款无效。“公司有权调整员工岗位”属于排除劳动者权利条款,因而无效。 当然,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上述分析的前提是公司、员工都在向良好方向发展,即公司经营没有恶化,员工本人业务水平也没有变差等,此时,单位是不能强行调整员工岗位的。但是,如果出现下述两种情形,则结论就完全不一样了: 情形一,你本人出现过错。比如业务能力跟不上现有岗位需要,经常出现工作失误,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 情形二,公司经营情况发生变动。如你现有岗位撤销了,或者岗位裁员了等。 在这两种情形下,单位对你进行调整岗位是合理的。你如果拒不接受,则公司只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或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你解决合同,或者补偿你1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 二、出现劳动纠纷怎么解决 1、协商程序。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实践中,职工与单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而解决纠纷的情况非常多,效果很好。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 2、申请调解。 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根据《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一般具有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了解本单位具体情况,有利于解决纠纷。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均可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但是,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程序。 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程序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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