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个人财产范围介绍及注意事项 |
释义 | 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夫妻的共同财产和夫妻的个人财产。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那么夫妻的个人财产有哪些?夫妻的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区分是什么?下面就由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夫妻的个人财产范围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无法确定为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个人财产认定过程中注意的事项 (一)登记时间与举行结婚仪式时间不一致而形成的财产的情况 该财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理由如下有以下几点: 1、从出资情况分析。男女双方为结婚购置的财产,虽然是在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各自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 2、关于赠与行为。所谓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的给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行为。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因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赠与合同即成立,依法成立的赠与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登记后,举行结婚仪式前该财产已经购置,父母与子女间已达成了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在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之前已经成立并生效,该财产的赠与人和受赠人已非常明确,即自己的子女是受赠人。 3、符合公序良俗,避免矛盾激化。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是毋容置疑,天经地义的。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避免矛盾激化。 (二)婚前个人购置的房产婚后交了部分房款取得房产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三十七条第(六)项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从房管法的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婚前个人购置的房产,因没有取得房产证而不具有所有权,依法只能占有、使用、收益,但没有处分的权利。婚后交了部分房款取得房产证,证明该房产是在婚后取得了所有权。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夫妻的个人财产的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但是,在婚姻生活过程中我们会遇到了很多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法律咨询网的在线律师。 : 离婚时,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怎样认定? 怎么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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