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不缴纳社保 |
释义 | 一、是否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不缴纳社保 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社保是不合法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单位交社保需要哪些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表(可在窗口领取需加盖单位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三、社保的作用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社保可以保证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而言,社会保险是一种为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因此社会保险对于每一个劳动者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应该及时缴纳。 引用法条: [1]《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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