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一、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是多久 提示付款是指持票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向承兑人请求付款的行为。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自票据到期日起10日,最后一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 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可付款或拒绝付款,或于到期日付款。承兑人拒绝付款或未予应答的,持票人可待票据到期后再次提示付款。 另外,电子承兑汇票是电子商业汇票的子分类,根据《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期限被延长到1年。 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优势 流程电子化:以数据电文形式代替实物票据;以电子签名取代实体签章;以网络传输代替人工传递;以计算机录入代替手工书写,实现出票、流转、兑付等票据业务过程的完全电子化; 安全性更强:采用电子签名和可靠的安全认证机制,能够保证其唯一性、完整性和安全性,降低被克隆、变造、伪造以及丢失、损毁等各种风险; 流转效率高:票据行为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进行,提高流转效率,降低人力及财务成本; 票据期限长: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最长票期从6个月延长至1年; 融资能力强:最大票额从1亿元放大至10亿元。、 法律依据: 《票据法》 第五十三条 提示付款 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 (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一般来说常见的有三个月、六个月及一年,在实际中具体采用那一种就要分情况。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是多久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