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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机关法人
释义   机关法人 依照法律和行政命令组建、以国家预算拨款作为独立活动经费、从事国家管理活动、具有法人地位的各级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包括各级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军事机关等,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它们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权力,是代表国家从事立法司法和行政管理的组织。在从事国家管理活动中,它们以国家的名义行使职权,与有关的社会组织和自然人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另一方面,当国家机关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从事民事活动时,则以法人身份,作为平等主体与其他当事人发生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国家机关要具有法人资格,必须拥有独立的经费。这是机关法人与国家机关的区别。机关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限于其业务活动有关的民事活动。各级国家机关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不能经商、办企业。国家机关是依据法律和行政命令而成立的,取得法人资格不需要经过核准登记程序。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其独立经费是来自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从事必要的民事活动。机关法人以法人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应以其独立经费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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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9:5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