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误读“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遗产” |
释义 | 昨天早上,都市快报官方微信头条位置推送了一则新闻—《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遗产?99.99%的人都想不到!》。截至昨晚10点,这条微信阅读量达到85686次。该报道中提到:刘先生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相继去世,母亲留下遗嘱,把股票和房产留给儿子继承。没想到在继承遗产时,他遭遇了难以想象的困难。刘先生要求继承股票,但股票交易所和银行无法确认刘先生的继承权,不予办理。(1月14日《都市快报》) 按照人们的想象,父母的遗产儿女继承是“天经地义”,为尊重男女平等,现行法律不仅把男孩列为父母遗产的继承人,女孩甚至已经出嫁的女儿也与“儿子”有着平等的继承权,在这种思维的延续下,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不仅“天经地义”,甚至还是独一无二。其实,在国家现行法律中不但也承认独生子女是父母遗产的第一合法继承人,在有父母明确遗嘱的情况下,法律更加维护独生子女的合法继承权,只是这种继承权必须要履行相关的合法手续,这也是法规制度所必须具备的规范。 就是论事而言,刘先生在父母相继去世之后,按照母亲的遗嘱去股票交易所和银行办理继承手续,尽管有遗嘱却没有履行公证,手续严格规范的股票交易所和银行无法认定刘先生的法律继承人地位,自然不能为其办理过户手续,股票如此,房产继承过户也是如此。刘先生属独生子女是事实,但这种事实必须要有独生子女证、家庭户口簿、相关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等一系列手续文件进行佐证,不能由当事人自说自话,这既是为了切实维护真正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权利,也是为了保障继承权利的严谨和规范。不存在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遗产的问题。 从《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不难看出,对独生子女继承过户房产并没有与非独生子女做出特别规定,都是在强调继承权的确认,看似手续复杂繁琐,然细分析一下不难看出,都是强调法律手续的严谨和规范,防止在办理房产继承过户之后再出现因手续不完备而滋生出的新的矛盾纠纷。按照一般人的想象,独生子女理所应当继承父母的遗产;法律其实更不否认这一点,但确实也不能任由继承人自说自话,毕竟作为政府行政部门,更需要法规制度上的严谨规范,防止某些“滥竽充数”甚至钻制度空子侵犯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益。 一篇简单的继承遗产新闻报道,居然引发众多关注,甚至还号称99.99%的人没想到,足以说明人们对于国家继承法规的认知还有待大幅提升,也折射出《继承法》和公证的重要意义尚待进一步宣传普及。尤其作为独生子女的家庭,既要明确国家法律始终保障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权,但同时也在逐步走向文明、成熟与规范,因此,为了有效保障和维护自身的合法继承权,独生子女也应与时俱进,养成妥善保管和办理与家庭财产相关各种材料手续的习惯,在文明法治社会,相关书证手续是证明自己合法诉求的第一要件,道义上的“天经地义”只能博得道德支持,法律是不会相信“空口讲白话”的。(朱永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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