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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犯财产怎么处罚的
释义
    一、侵犯财产怎么处罚的
    侵犯财产的处罚有: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二、侵犯财产的民事侵权行为有哪些类型
    侵犯财产的民事侵权行为包括故意损害他人财产、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盗窃别人财产以及抢夺别人财产等。也就是只要侵权人的行为导致受害人财产遭到了损失,那就属于侵犯财产的民事侵权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财产权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
    财产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发生地以及侵权结果发生地。被告人住所地包括经常居住地。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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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9:0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