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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复议程序怎么走的
释义
    一、行政复议程序怎么走的
    行政复议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理和决定四个步骤。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程序始于申请,随后经过受理、审理阶段,最终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二、行政复议的具体步骤
    1.申请:申请人应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申请应满足一定条件,如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等。
    2.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则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通常不停止执行。
    3.审理:审理阶段包括准备、调查取证、通知参与复议活动、确定审理方式等。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但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个人调查情况。
    4.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决定包括维持、撤消、变更、确认违法、履行职责、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赔偿、返还财产或解除强制措施等。
    
    三、行政复议决定与效力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1.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申请人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将责令其限期履行,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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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1:4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