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不适用善意取得 |
释义 |
一、什么不适用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的是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但是,并非所有情况下都适用善意取得。 具体来说,以下情况不适用善意取得: 1.禁止和限制流通的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这些动产由于涉及到公共利益、社会安全等因素,法律对其流通进行了限制或禁止。 因此,即使受让人在受让时是善意的,也不能取得这些动产的所有权。 2.须经登记才能转让所有权的动产也不适用善意取得。这类动产的所有权变动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生效,如果未经登记就转让给善意受让人,那么原所有权人仍有权追回该动产。 3.被查封的财产同样不适用善意取得。 财产被查封后,当事人的处分权受到限制,如果擅自将财产转让给他人,将破坏查封的效力,影响债权人的权益。因此,即使受让人是善意的,也不能取得被查封财产的所有权。 二、善意取得的除外情形 除了上述不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形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也需要排除在善意取得之外。这些情形包括: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转让人无权处分的; 2.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造成原所有权人损失的;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未登记,不需要登记的未交付给受让人的。 在这些情况下,即使受让人是善意的,也不能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 三、善意取得的必要条件 善意取得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成立,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在主体方面,转让人必须是无权处分人,而受让人则需要有民事行为能力。 这是因为只有当转让人无权处分该物时,原物所有人的利益才会受到侵害,才存在牺牲原物权人的利益而保护第三人利益的情形。 受让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才能保证其行为的有效性。 2.在客体方面,善意取得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动产以交付为其公示原则,不动产以登记为其公示原则。 这意味着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受让人才能依法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还有哪些情形不能适用善意取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或者点击咨询法律网律师,获取更专业的解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