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领结婚证,也是重婚 |
释义 | 与丈夫怄气离家分居断绝关系多年,之后外出打工遇见心仪男子同居生子,近日,24岁的周某以重婚罪被河北省临西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直至被捕,周某依然认为自己无罪:“我与现男友没有登记,如今国家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为啥还要逮捕我?” 周某小学毕业辍学在家,19岁便经人介绍与村民赵某订婚,同居怀孕后,2008年7月,与丈夫在河北省南宫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女儿降生4个月后,夫妻间开始发生矛盾,不可调和,她虽然这期间多次提出离婚,但因种种原因未能遂愿。2009年2月,她以娘家为“据点”,开始与丈夫赵某分居而住,断绝关系往来。 2009 年4月,周某外出到河北省清河县某企业打工,认识了临西县籍工友付某。熟识后,付某将其介绍给在老家务农的未婚男青年江某。2010年3月,周某来到临西县江庄村与江某见面,情倾心仪。后双方及其家人又接触交往了10余天,在没有举办任何婚礼仪式的情况下,周某与江某开始同居,2011年4月在该县医院生下一男孩。 男孩降生后,合家欢喜。周某至此认为自己未来的日子会这样幸福地走下去了。她想,自己没有与男友江某举办婚宴仪式,依农村风俗,是不算结婚的,也没有与江某再次登记领取结婚证。既然国家法律不承认同居是“事实婚姻”,便不会有任何麻烦的。于是,她便再次外出到山东省打工。当公安人员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惊呆了…… 办案检察官介绍,不承认事实婚姻是不保护未登记婚姻的双方,重婚罪是保护合法婚姻,两者并不冲突。重婚罪并不以两个登记婚姻同时存在为要件,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已构成了重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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