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与终止区别 |
释义 | 一、合同解除与终止区别 合同解除与终止区别主要为: 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3.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可使合同关系溯及地消灭,因而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二、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解除以有效合同为标的 合同解除的前提是合同合法有效,合同无效的是自始无效,无需解除,因此合同无效谈不上合同的解除。 2.必须具备解除的条件 合同一经成立并有效,便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如果随意解除将不利于交易市场的稳定性。 3.原则上必须有解除行为 解除行为是当事人的行为,当事人是解除行为的主体。 三、合同解除后产生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合同解除后产生如下法律效力: 1.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法律网提醒,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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