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才算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
释义 | 一、怎么样才算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需要注意的是,有配偶的人再与其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可能会构成重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谁来抚养孩子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原则上双方当事人都需要抚养孩子,但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判决孩子由谁抚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财产怎么分割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财产分割方法:有协议的,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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