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申请期的延长期限有哪些法律条件 |
释义 | 一、行政复议申请期的延长期限有哪些法律条件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延长的条件有以下三项: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期限被延长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行政复议申请要交钱吗 行政复议申请不花钱,因为行政复议实行不收费的原则。法律网提醒您,行政机关应该依法行为,其依法行使我国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这一规定表明,我国的行政复议实行不收费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三、行政复议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单位批准该组织成立的文件复印件、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复印件一份(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 4.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还须提交: (1)授权委托书;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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