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期间离婚债务如何分 |
释义 | 一、夫妻分居期间离婚债务如何分 离婚时分居的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己清偿;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分居期间离婚债务纠纷法院多久立案 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三、夫妻分居期间离婚债务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夫妻分居期间离婚债务有: 1.夫妻购置家庭用品、修缮房屋及为支付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 2.为履行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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