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时股票期权如何分割
释义
    婚前取得股票期权,婚后行权,行权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近日江西省某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股票期权分割纠纷案件,法院审理认为:行权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方对行权条件的成就做出了贡献,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简析】
    赵某于2006年8月1日被某知名企业授予股票期权50000权数。2007年6月,赵某与李某登记结婚,2009年1月、2010年4月赵某又分别被授予20000和10000权数股票期权。2008年8月、2010年12月,赵某两次分别行权10000权数,行权收益合计200余万元。2010年9月李某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赵某在婚后行权的收益,赵某认为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同意分割,双方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行权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解析】
    在本案中,夫妻双方争议焦点在于:一方婚前取得期权,婚后行权取得的期权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股票期权是上市公司对单位职工实施奖励的一种机制,与被授予人的身份、工作能力、工作年限、工作业绩等密切相关。虽然赵某期权取得是在婚前,但收益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赵某能够行权获益与李某的家庭劳动付出和支持等行为相关联,且赵某的行权行为带有投资经营行为的性质,因此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故认定该行权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并纳入分配。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20: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