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赠与协议公证后还能否撤销吗 |
释义 | 一、房产赠与协议公证后还能否撤销吗 房产赠与合同公证后不能任意撤销,只享有法定撤销权。享有法定撤销权的情形主要有: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撤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撤销;法定其他事由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房产赠与协议公证要去哪办理 法律网提醒,向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赠与合同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与当事人谈话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屋赠与合同公证书。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 三、房产赠与协议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4.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5.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注:(1)申请人在赠与合同公证中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在赠与书公证中仅指赠与方。 (2)申请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来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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