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除违规建造给补助吗 |
释义 |
一、拆除违规建造给补助吗 如果是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什么是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三、被拆迁人的补偿范围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综上可知,关于“拆除违规建造给补助吗”方面的文章的介绍,主要介绍了拆除违章建筑是否给予补偿,还有拆迁补偿的概念以及拆迁补偿的补偿范围。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拆除违规建造给补助吗的相关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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