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档案是每个毕业生要特别注意问题,通常学生到单位时,有单位会主动接收档案,有的企业则不作要求,这时,毕业生可以把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即安全又方便。但要注意几点: 一是,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 二是,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毕业生。 三是,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因为在现阶段,主管毕业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比较乱。 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手续后,就可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很多单位在招收新员工时声称: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有异议就另谋高就。针对这些问题,同学们要记住两点: 1、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而且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对那些为了自身利益,不和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单位,在你的利益受到损害时,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一个要考虑的问题就是社会保险问题,如果大学生是到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不用过多去考虑这个问题;如果你是到私营企业、民营机构或被聘用到不占其行政编制的机关事业单位,你就得提出这个问题,至少要提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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