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房产未办理过户是否违反相关法规 |
释义 | 一、继承房产未办理过户是否违反相关法规 继承的房产不办理过户是可行的。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即房产的所有权从继承开始的时候就可以取得,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二、房产继承办理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继承办理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判决书; 7.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8.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意转移的意见书。 ![]() 三、房产继承判决过户需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继承判决过户需要15至30个工作日。房产继承过户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房地产交易中心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四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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