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省网络诈骗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跨省网络诈骗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异地涉嫌网络诈骗的犯罪分子,只要法律手续完备,协作地公安机关就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具体规定如下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三十五条 对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助调查、执行强制措施等协作请求,只要法律手续完备,协作地公安机关就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第三百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作的,应当制作办案协作函件。 负责协作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接到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作的函件后,应当指定主管业务部门办理。 第三百三十八条 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执行人员应当持传唤证、拘传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问。 第三百三十九条 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执行人员应当持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 二、跨省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跨省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如下: 1.数额较大,诈骗的公私财物的价值在3千元至1万元以上的; 2.数额巨大,诈骗的公私财物的价值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 3.数额特别巨大,诈骗的公私财物的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 ![]() 三、跨省网络诈骗罪可以缓刑吗 跨省网络诈骗罪可以缓刑,但要符合缓刑的条件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三十五条 [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三十六条 [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三十八条 [5]《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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