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项目没验收怎么处罚的 |
释义 | 一、工程项目没验收怎么处罚的 工程项目没验收处罚的标准是: 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建设单位将未验收建筑物擅自投入使用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九条 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验收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二、工程项目验收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验收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 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三、工程项目验收的内容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九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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