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服行政强制执行如何办 |
释义 | 一、不服行政强制执行如何办 不服行政强制执行的解决办法: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有: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三、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存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条件是: 1.行为人存在违法行为; 2.行为人存在损毁证据的行为; 3.行为人可能会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 4.其他实施条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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