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快递投诉有哪些途径可选择 |
释义 | 一、快递投诉有哪些途径可选择 快递投诉如下:可以向快递公司公布的投诉电话投诉、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投诉等。投诉应当明确告知诉求和投诉的依据,不能无理投诉。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实行快件寄递全程信息化管理,公布联系方式,保证与用户的联络畅通,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快件查询等服务。用户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可以向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 二、快递丢失了怎么办 1.协商。协商是一种有效解决纠纷的方法,它有利于迅速平息争议,有利于问题的迅速解决。 2.调解。调解是由第三者主持,纠纷当事人参加,通过调解,达成某种协议,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3.仲裁。仲裁具有专家裁处、自由、方便、灵活、快捷等特点,而且费用相对低廉。 4.诉讼。在物流运输纠纷发生以后,如果合同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或双方未对纠纷的解决方法进行约定,则应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由一方或双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然后由法院作出判决。 ![]() 三、快递赔偿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快递赔偿程序: 1.索赔申告。寄件人在超出快递服务组织承诺的服务时限、并且不超出快件受理索赔期限内,可以依据索赔因素向快递服务组织提出索赔申告。 2.索赔受理。快递服务组织应在收到寄件人的索赔申告单24小时内答复寄件人,并告知寄件人索赔处理时限。 3.索赔处理时限。索赔处理时限指从快递服务组织就索赔申告答复寄件人开始,到快递服务组织提出赔偿方案的时间间隔。 4.赔金支付。快递服务组织与寄件人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后,应在7个日历天内向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支付赔金。 5.索赔争议的解决。寄件人与快递服务组织就是否赔偿、赔偿金额或赔金支付等问题可先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可依法选择投诉、申诉、仲裁、起诉等方式,如选择仲裁,应在收寄时约定仲裁地点和仲裁机构。 引用法条: [1]《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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